崇寧二年十一月,我被貶到宜州已經半年了。官府差役說我不能在城中居住,於是在11月帶著被褥住於城南。我租的房子名為“喧寂齋”,雖然風雨相加,沒有遮蓋的障礙,集市上叫賣聲喧鬧吵雜,但是我不認為這些需要憂慮,我以為本是農耕的家庭,可以不去做進士,但是田裡的房屋這樣子,又怎能不足以為憂慮呢。隨即設置矮床、焚香坐下,與相鄰在西邊的宰牛工廠的機械案板正對面的,是李定(人名)字資深。寫這文章的時候,是我花了三錢買了雞毛筆來寫。
雞毛筆:古代窮人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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